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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:活捕狼王 (1/2)

    

寂静的小路上,踉踉跄跄地奔来一条大狼,大如花豹。

龇着锋利的尖牙,吐出那长长的血红色的舌头。

这是一匹老狼,因为他耳朵下,出现了一从银草。

但犀利的眼睛,还是那么的锐利,两只眼睛里发出幽幽的凶光。

狼王顶着凛冽呼啸的寒风,浑身发抖,跑跑停停,不时地抬起吊眼梢子,无精打采地四下里望望。

然后又低头前进,鼻子尖儿点地,好像在嗅有没有异常的气味。

忽然间,狼王晃了晃长鼻子尖儿,迎风使劲的嗅了嗅。

它神经质的跳起了前爪,耳尖竖起,皮毛抖擞,不顾迎面凛冽的北风,发狂似地加快了脚步。

走着走着,烤羊腿的香味越来越浓了。

狼王再也忍受不住了。它后腿一蹬,前腿腾空,一阵旋风似地飞跑了起来。

狼王很快的跑到王磊藏身之处,转了几个圈子,很快就用鼻子尖找到了散发出烤羊腿香味的那两个小洞。

狼王四肢伸开,趴在雪地上,伸出长长的血红色的舌头,拼命的探进小洞。

但是,只有舌头尖能够舐到喷香的烤羊腿,牙齿却怎么也咬不到。

它只能尝到那喷香的味道,却怎么也吃不到。

这可把它逼疯了。

狼王撅起屁股,趴在雪地上,干脆把两只前爪尖儿伸进洞里,没命的抓挠着。

“砰”的一声闷响。

一团白雾飞起,门板从雪地腾空而起。

王磊双手紧紧的抓住狼爪,后脊梁背着门板,噌地一声跳出坑口。

这猝不及防的举动,简直叫狼王不知所措了。

“嗷呜——”

它一时间惊慌得龇牙瞪眼,一边拚命的挣扎着,一边伸长脖子,声嘶力竭的狂嚎着。

可是,它的两只前爪被王磊牢牢的揪住了。

狼王的后爪在门板上猛蹬猛搔着,抓出一片片的深深的抓痕。

可惜,这块厚门板足足有10英寸厚,根本伤不到王磊半分。

狼王愤怒的嘶号了一阵,上气不接下气,折腾了半天,浑身的野性也几乎全都耗尽了。。。。。。

它浑身汗水淋淋,张开大嘴喘着粗气,哆哆嗦嗦地瘫在门板上,

两只眼睛里喷射出恼羞成怒的阴光。

它再也没有力气施展威风了。

王磊看看它折腾的差不多了,小心翼翼的放下门板,一只手还是牢牢的揪住狼王的两只前爪,另一只手拿出一个结实的大麻布口袋。

他揪着狼王的后颈项子,一把把狼王塞进了大口袋里面。

王磊把狼王装进了准备好的麻袋里面。

扎紧口子,留了一点缝隙透气。

他背起口袋,大踏步的向附近的一个小镇走去。

他已经想好了,要把狼王卖给小镇上的罗伯特。

他和罗伯特打过几次交道,彼此还算比较信任。

罗伯特在小镇上开了一家杂货铺,也收一些山货、动物皮毛什么的。

其实,他还暗地里收一些国家保护野生动物,尤其是活的,然后转手倒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富豪们。

事实上,在美国,有钱的就是老大。

这些老大们明着暗着驯养野生动物,图个乐子,也有面子。

ZF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狼的种类有很多,其中体积最大的是北美灰狼。

狼体重随地域分布有区别,平均来说,北美灰狼为70公斤,体长可达2米。

而王磊捕捉到的这只狼王,起码有80公斤重,2.5米长,肩高1.5米。

肯定能够买一個好价钱。

事实上,在美国,合法,半合法,不合法的养狼的事迹并不稀奇。

不然他们怎么会被驯养成狗呢。

如果了解它们的习性,它会是最亲密的伙伴和最可靠的助手。

狼和人能够亲密无间的相处,这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能做到的。

大马雷镇,是距离珀斯提格野生生物区最近的一个小镇。

位于密歇根湖东岸,风光秀丽。

百年记忆的古建筑与现代化建筑有机结合,放眼望去,都是大自然的迷人魅力。

罗伯特是一个典型的红脖子大叔,体型巨大,面色黑红,留着黑白相间的络腮胡子。

看到王磊进门,罗伯特热情的招呼到:“Hello!磊!你好吗?”

王磊放下背上的麻袋:“Hello!鲍勃!我很好!”

(英文名字也有很多简称或者昵称,和中文名字里面的小王,阿强类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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